Programmheft APR-JUL 2024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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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、硕士、本科奖学金

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

申请办法(2021年)

原件:http://cis.chinese.cn/Account/Proceduresfor
在线申请报名系统:http://cis.chinese.cn
在接受院校列表:http://cis.chinese.cn/Account/AcceptShool

 

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,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,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,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以下简称奖学金),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。孔子学院、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,部分汉语考试考点,外国相关教育机构、高校中文师范专业/中文院系、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、中国驻外使(领)馆等(以下简称推荐机构)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(以下简称接收院校)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。

一、资助对象

        1.非中国籍人士;

        2.身心健康,品学兼优;

        3.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、教学及相关工作;

        4.年龄为 16-35 周岁(统一以 2022 9 月 1 日计)。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,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 25 周岁。

二、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

1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

2022 年 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 年。

具有硕士学历,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、语言学、汉语国际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六级) 200 分、HSKK(高级)60 分。2 年以上从事中文教学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2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

2022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2 年。

具有大学本科学历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五级)210 分、HSKK(中级)60 分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3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

2022 年 9 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 年。

具有高中学历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四级)210 分、HSKK(中级)60 分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2022年 3 月 1 日起,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(cis.chinese.cn)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。

登录奖学金网站,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;在线提交申请材料,关注申请进程、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;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,在线打印获奖证书;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。

截止日期(以北京时间为准):

三、办理流程

2022 年 3 月 1 日起,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(cis.chinese.cn)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。

登录奖学金网站,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;在线提交申请材料,关注申请进程、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;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,在线打印获奖证书;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2022年 3 月 1 日起,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(cis.chinese.cn)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。

登录奖学金网站,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;在线提交申请材料,关注申请进程、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;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,在线打印获奖证书;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。

截止日期(以北京时间为准):2022年5月1日

四、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

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,提供咨询、推荐、招生等服务。

五、其他

         1. 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,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。

         2. 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,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。

   3. 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,详见《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》。

   4. 未按时报到、入学体检不合格、中途退学、休学者,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
六、中心联系方式

考试与奖学金处

电子信箱:scholarships@chinese.cn

电话:+86-10-58595727

八、附件

         1.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2.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


附件1: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

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: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(四周研修生除外)和综合医疗保险费。

1.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,开展文化活动,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。

2.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,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, 一般为双人间;经奖学金生申请、接收院校批准,选择校外住宿者,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,博士生标准为 1000元人民币/月,其他类奖学金生为 700 元人民币/月。

3.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。本科生、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 2500 元人民币/月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 3000 元人民币/月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生为 3500 元人民币/月。

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,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。当月 1515前到校注册者, 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;15 日以后注册者,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。

奖学金生在学期间(不含寒暑假)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 15 天者,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。

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、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,停发自休学、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。

毕(结)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(结)业日期后的半个月。

4.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,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。四周研修生标准为 160 元人民币/人,一学期研修生为 400 元人民币/人,一学年以上标准为 800 元人民币/年/人。


附件2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

一、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

1.护照照片页扫描件。

        2.HSK、HSKK 成绩报告(有效期两年)扫描件。

3.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。

        二、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

4.提供最高学历证明(毕业预期证明)和在校学习成绩单。

5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(含)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。提供中文个人陈述(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、拟定研究计划,3000 字左右)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6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 导师的推荐信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。

四、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,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。

五、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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